西安交通大学招生简章
西安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
七所大学之一,也是 “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被国家确定为我国中西
部地区唯一一所以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为目标的高校。2000年4月,经国务院批
准,原西安医科大学、陕西财经学院与西安交通大学实现合并,从而使西安交通大
学成为一所具有理工特色,涵盖理、工、医、经、管、文、法等九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确定的最早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的学校之一,于
2001年3月正式成立网络教育学院。学校确立了“立足西部,面向全国,连通海外”
的现代远程教育发展思路,并将现代远程教育的重点定位在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
上。
中才网商学院——教育部门批准的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
单位(教高厅函【2007】13号)。目前已经发展成为集远程高等学历教育服务、职
业化教育、终身化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业务覆盖远程高等学历教
育、统考辅导、金融培训、执业资格培训及等多个领域。
2007年,西安交通大学与“中才网商学院”开展远程学历教育合作, 为学员的
远程学习提供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学习支持服务。学生可以通过设在各地的
知金数字化学习中心报读,实现自己的大学梦想。

二、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专升本考生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或大专以上毕业证书。l高起本、高起专
考生必须具有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或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以及持有非国民教育
系列专科及以上文凭的在职人员。
电力和热能专业面向行业招生,需提供行业的实习、合作协议。
三、 入学方式
免试入学及条件:
已获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报考专科起点专业时,可免试入学(研究生
进修班的学生不可免试)。
测试入学:
凡不符合上述免试入学条件的报名者,均须报名参加由西安交通大学统一组织的入
学考试。
四、 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及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3月1日
报名须知:报名者(含申请免试入学)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及两证复
印件(A4)各2张,同底版彩色蓝底免冠2寸照片5张(两寸、免冠、正面、彩色、蓝
底、浅衣). 持假证报名者后果自负。到当地校外学习中心报名。校外学习中心按
照规定的学历条件逐一审查合格后,学生填写《学生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
所有报名入学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接受审核与办理注册。
五、 入学测试
入学测试方式:笔试
测试地点:西安交通大学网络学院授权本次招生的中才网商学院。
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可联系当地学习中心确认。
辅导资料:考生可登录知金网站http://www.cnibs.org/直接下载考试大纲和模拟试
卷。
六、 录取 交费 选课 注册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经考试后择优录取,并统一发放西安交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录
取通知书》。
新生交费:新生首次交费按照30学分预交,其后按照选课数量所修学分交纳学费。
选课:新生入学后,到所在学习中心按照学校教学计划进行第一学期的选课。
注册:学生正式入学后(即提供了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证书并通过了入学测试
者),在缴纳首期学费后,西安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将对其进行学籍注册。西安
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保留上线人数不足开班要求人数(20人)的不予开班的权
力,所收费用全额退还。
开学时间:2009年3月
七、 入学资格审核
按教育部规定,招收网络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和高中起点专科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的
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入学(含免试入学)。严禁未获得专科毕业证书者取得专科升本
科入学资格;严禁非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不具有同等学力者取得专科入学资格。
所有报名入学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接受审核与办理注册。对不符合规定条
件或持假证件报名入学者,一经审核查出,即做取消学籍、追回在学证件处理,由
此造成的费用损失等责任,均由学生本人自负。
八、 教学及学习
教学模式:教材自学+课件学习+网上导学+网上答疑讨论+课程作业+模拟试题自测+
学习中心导学辅导+集中考试+毕业论文
采用完全学分制,弹性学习期限。学生可自主地掌握学习时间和学习地点
免修、免考的条件及办理:按西安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有关规定在选课前办理相
应课程的免修、免考。
平时作业所占成绩比重:30%
九、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学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教学等环节,成
绩合格,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和各类学分要求,并通过教育部组织的
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毕业鉴定合格,由西安交通大学颁发国民教育系列的本科
(或专科)毕业证书(加注“网络教育”字样),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
学历。
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及西安交通大学的有关
规定(西交网教﹝2005﹞11号),由西安交通大学授予相应成人学士学位。
毕业证书签章单位:西安交通大学
毕业证书式样以学生毕业时教育部当年最新规定政策为准
注: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教育部新出台政策,按教育部的新政策执
行。
十、 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五山路141号尚德大厦B座913
电话:020-88276410 38921514
传真: 020-38921514
QQ:1197055650
Email:zhwsedu@163.com zhwsedu@126.com
网 址:http://www.cnib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