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学院源于1926年武昌法科大学。1928年我校命名为武汉大学时,法学院就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八十多年的发展,法学院已成为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重点基地之一。
一、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
法律硕士课程进修班
法律硕士学位班
法律硕士学历、学位班
三、报名条件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
四、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考生请务必于2009年7月1-15日登陆广东省学位办网站:http://xwb.gdhed.edu.cn进行网报。
2.现场确认地点与时间:广东省现场确认点有3个:①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学生文体活动中心、时间为:7月19-22日②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综合楼大厅、③深圳市南海大道深圳大学西南餐厅2楼(西校门进约200米),时间为:7月18-21日。确认点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3.准考证发放:准考证信息将由广东省学位办于2009年10月19日前公布在报名网站上(http://xwb.gdhed.edu.cn),考生须于2009年10月30日前自行上网下载准考证。
五、培养方式及培养费用
培养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2、3年。
培养费用:1、法律硕士课程进修班1.3万/年,(不包括教材资料费及论文答辩费)
2、法律硕士学位班每学生学费4.5万元,(不包括教材资料费)
3、法律硕士学历、学位班每学生学费5.5万元,(不包括教材资料费)
六、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可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课程设置

八、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日起开始报名,额满即止(每班限招50名)。
2、报名手续: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其复印件,并填写报 名登记表,同时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6张即可。
3、报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141号尚德大厦B座913
4、咨询电话:020-88276410 020-38921514(Fax) 13710495089 13480278196
5、网址: http://www.cnibs.org E—mail: 350jm@163.com
欢迎报读武汉大学法律硕士!
温馨提示: 我中心长期负责各类在职研究生的培养,主要有会计硕士(MPAcc)、法律硕士(JM)、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硕士(ED.M)与项目管理工程硕士等.其次接受大专、本科学历教育报名。欢迎来电咨询!